近日,国务院以国发[2012]19号文件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一方面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提供坚实的产业和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兴支柱产业。
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潜力巨大,拉动经济增长前景广阔。据测算,到2015年,我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节能服务业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市场空间巨大;城镇污水垃圾、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投资可超过8000亿元,环境服务总产值将达5000亿元。
《规划》分析了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提出到2015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的总体目标;明确了政策机制驱动、技术创新引领、重点工程带动、市场秩序规范、服务模式创新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十二五”时期,为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我国将实施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及应用、“城市矿产”示范、再制造产业化、产业废物资源化利用、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等八大重点工程,必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