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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29    来源:发改委网站    浏览次数:158
导读

财建[2012]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厅): 为规范循环经济发展

 

财建[2012]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厅):
为规范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 政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7月20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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