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食品函〔2014〕3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拟批准绿茶茶氨酸为新食品原料;拟将海藻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sohu.com
附件:绿茶茶氨酸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4月23日
附件
绿茶茶氨酸
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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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茶茶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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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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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an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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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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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茶科山茶属茶树(Camellia sinensis)绿茶
结构式: 分子式:C7H14N2O3
分子量: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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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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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绿茶为原料,经提取、过滤、浓缩等工艺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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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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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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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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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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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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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氨酸含量 ( 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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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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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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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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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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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卫生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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