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 团体会员:凡从事冷冻冷藏食品类产品的生产、流通、管理、教育、科研及相关产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经申请批准成为团体会员;
(二) 个人会员:凡与冷冻冷藏食品类相关的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科研教育、市场营销等工作人员,均可经申请批准成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热心于行业协会的各项事业,并愿意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五)单位会员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六)个人会员在某一食品工业领域具有显著贡献。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
(二)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团体的各项活动;
(三) 获得本团体印发的有关刊物;
(四) 在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等方面享受咨询服务;
(五)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或优惠权;
(六)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 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 完成本团体委托的工作;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 积极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统计数据;
(六) 积极参加本团体组织的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