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团体的主要职能是:
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领导下,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规划制定、信息服务、技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诚信服务等,发挥服务、自律、协调职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搭建政府与企业间协调作用,促进本行业生产发展与进步。
第七条 本团体的工作任务是:
(一)开展冷冻冷藏食品行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就我国冷冻冷藏食品工业发展规划、方针和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有关问题向国家提出建议;
(二)掌握行业动态,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编制冷冻冷藏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建议;
(三)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质量监督,协调行业关系,创造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与市场秩序;
(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
(五)加强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冷冻冷藏食品重点生产地区食品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联系、沟通和交流;
(六)经国家有关部门授权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建立统计调查制度,采集统计数据,发布行业信息,整理分析统计调查资料和情况,做好行业信息工作;
(七)开展冷冻冷藏食品与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促进结构优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八)组织重点技术攻关,开展技术交流与咨询。经授权组织科技成果和新产品鉴定及评选,加快行业内新产品、新技术、优秀科技成果与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广优秀科技成果与技术装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九)举办有关行业企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积极介绍、推广行业企业的先进经验,促进学习交流,指导和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升企业文化,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十)立足行业企业,组织开展人才、技术、职业技能和企业管理培训,为行业培养人才,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十一)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冷冻冷藏食品及相关行业的展览、展示、展销等活动,参与冷冻冷藏食品市场建设;
(十二)参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组织制定、修订冷冻冷藏食品行业有关标准,并组织宣传和贯彻实施;
(十三)加强与国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之间的联系,开展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十五)经国家有关部门授权,参与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认证及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和资格审查;
(十六)办好本团体主办的报纸、杂志、通讯、年鉴、网站等信息媒体;
(十七)承担政府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任务;
(十八)发展冷冻冷藏食品行业的公益事业,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为行业服务的实力,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