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0日,日本根据G/SPS/N/JPN/56号及G/SPS/N/JPN/80号的转基因食品标签标准,将含重组DNA及其产生蛋白质的食品类,如紫花苜蓿和以紫花苜蓿为主要成分的加工食品,列入强制性要求的标签名单内(即:以被列入名单的有像大豆、玉米等五种生物,及豆腐、圆桶快餐[cone snack]等30种食品)。该实施细则拟于2005年9月生效,生效后对于出口日本的转基因食品有新的规定。
日本修订了食品卫生法的实施细则
2020-01-23 浏览:136
2005年5月10日,日本根据G/SPS/N/JPN/56号及G/SPS/N/JPN/80号的转基因食品标签标准,将含重组DNA及其产生蛋白质的食品类,如紫花苜蓿和以紫花苜蓿为主要成分的加工食品,列入强制性要求的标签名单内(即:以被列入名单的有像大豆、玉米等五种生物,及豆腐、圆桶快餐[cone snack]等30种食品)。该实施细则拟于2005年9月生效,生效后对于出口日本的转基因食品有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