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经产省特许厅的商标信息网上显示,“天津甘栗”被若干家日本企业及个人以通用名称加其他文字及图形的形式注册为商标。
据天津市天金商标事务所米阿前所长介绍,他在日本学习时发现了这一现象。满街的日本商铺打着“天津甘栗”的招牌兜售“糖炒栗子”,而这些商家从不管卖的这些栗子是否产自天津,只要带有“天津”字样的炒栗子就意味着正宗。
据了解,“天津甘栗”这一名称由来已久,中国称板栗,日本称“甘栗”,即甜板栗,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天津外贸即开始对日出口,虽然河北省遵化、迁安、兴隆一带种植的栗子比天津产量要大,但由于在计划经济年代,天津的外贸公司是栗子最主要的出口商,而天津口岸又是栗子的主要出口口岸,如同“泊镇鸭梨”被称之为“天津鸭梨”一样,约定俗成,“天津甘栗”成了中国产栗子的代名词。时至今日,天津食品进出口公司等外贸企业每年仍出口大批量的生栗及栗仁,到日本后,再由商家炒熟后出售。
据介绍,“原产地名称权”是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将其列为保护对象,2001年修改的我国《商标法》也将原产地名称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日本与中国同属巴黎公约成员国,中国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原产地名称)在日本理应受到保护。
天津作为栗子的产地之一,可以利用在日本已形成的知名度,仿效法国“香槟”葡萄酒的成功范例,不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把天津周边地区所产的栗子划入“天津甘栗”的地理范围。果真如此,将使天津的国际知名度大大增加,同时也将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米阿前说,在日本的注册商标中,带有“天津”字样的总计有42件,如“天津甘栗”、“天津美食街”、“天津麦饭石”、“天津红馅”、“天津风”、“天津天润一品”等,但天津企业或个人注册的极少,让日本企业及个人将“天津”注册,而我们却茫然不知,知识产权意识的差距可见一斑。针对这一现象,有关专家表示,我们呼吁以“天津甘栗”作为突破口,天津的有关部门应给予充分的重视,树立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同是财富的全新意识,将天津市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否则,其他人不付任何费用就可以免费使用本该属于天津人自己的品牌,这种无形资产的巨大浪费不仅会影响天津名牌产品的出口数量,淡化“天津”这个历史悠久的品牌,还会因质量问题对我们的品牌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日本商铺滥打“天津”招牌
2020-01-23 浏览: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