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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完善法律制度保护世界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
2020-01-23  浏览:327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建立完善了一套完整的地理标志注册、保护法律制度,欧盟原产地名称及地理标志得到中国商标注册保护。

  一九八七年中国国家工商局以行政文件形式制止北京市某食品公司使用“丹麦牛油曲奇”行为,保护了“丹麦牛油曲奇”原产地名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一九八九年中国国家工商局又以行政文件形式制止了一些企业擅自使用“香槟酒”行为,保护了法国“香槟”原产地名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自一九八五年加入《巴黎公约》,就承担起保护原产地名称的义务,至今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已走过二十三年历程。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表示,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中国国家工商局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授权制定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证明商标形式注册和保护证明原产地的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并从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起正式受理国内外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注册申请。

  二00一年十二月,中国根据入世承诺修改《商标法》,将地理标志上升为商标法律规定;二00二年,中国国务院将《商标法实施细则》改为《商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确立了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形式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制度;二00三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重新制定颁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细化了地理标志的注册、管理办法。至此,中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地理标志注册、保护法律制度。

  中国将原产地名称制度融合在地理标志制度内,地理标志概念涵盖了原产地名称,充分利用现行商标法律制度和执法体系,给予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较为充分的法律保护,因而吸引了包括欧盟成员国在内的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权利人来中国申请注册、保护其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

  中国自一九九五年开始以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形式受理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以来,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共收到外国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四十多件,包括奶酪、葡萄酒、火腿、威士忌等传统产品。其中,来自欧盟成员国意大利、英国、德国、丹麦等国家的申请二十件,已核准注册的有意大利的“帕尔玛火腿”(PARMA HAM)、“波河奶酪”及GRANA PADANO CHEESE (格拉那帕达那奶酪)、英国的SCOTCH WHISKY (苏格兰威士忌)和STILTON(斯蒂尔顿奶酪)、德国的SOLINGEN(索林根刀具)等。

  分析人士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形式注册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通过高效、便捷的行政和司法途径保护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的制度已被越来越多的欧盟国家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权利人所接受,中国作为国际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吸引着包括欧盟国家在内的外国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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