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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欧盟溴甲烷禁令
2020-01-23  浏览:367

    根据欧盟颁布的1005/2009号法规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禁止含有溴甲烷成分的产品进入欧盟,其中1月1日至3月18日为过渡期,此后正式开始实施。该法规取代法规号 (EC) No 2037/2000的臭氧层破坏法规。

    溴甲烷,又称溴代甲烷或甲基溴,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液体,常压气化后具有强烈的熏蒸作用,能高效、广谱地杀灭各种有害生物,从而达到灭虫、防病的目的,广泛应用于木质包装除害处理中。但由于它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剂,对人的健康危害比较大,又引发出了诸多环境和土壤问题,因而备受争议。根据保护臭氧层的国际条约“蒙特利尔议定书”,发达国家从2005年已经禁止使用大部分溴甲烷,发展中国家的使用量也将有所削减,但是由于没有合适替代物,它还是在普遍使用。

    目前,德国海关已开始采取措施,所有木质产品,在不能卸货的条件下,首先由码头运至指定地点检测溴甲烷的含量,若不符合1005号法规要求,德方将现场对此做有害气体处理,直至达到安全值。由此产生的检测处理费由提货方负担,约为每箱250-300欧元。此外,每箱检测费时48小时,提货方要承担因延误交货期而造成的其他损失。据称,3月18日过渡期结束后,如再有类似问题,公司可能还要支付大笔罚金。

    根据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标准》、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4号联合公告和2006年第105号公告等规定,出口货物木质包装,必须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出口货物木质包装的除害处理,除进行热处理外,还可以采取熏蒸处理。

    相关资料 :(EC)No. 100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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