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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产品抵制欧盟反倾销案一审获胜
2020-01-23  浏览:929


    记者18日从湖北宜昌市商务局获悉,历时3年、花费350万元人民币,欧盟初审法院就湖北(宜昌)新世纪和浙江新世纪食品公司诉讼欧盟一案作出了判决,撤销欧盟对两企业正在实施的反倾销措施,赢得"零关税".至此,中国农产品对欧盟反倾销诉讼案一审结束。

    据了解,2008年12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柑橘罐头作出反倾销终裁。16家中国企业分别被判征361.4-531.2欧元/吨的高额反倾销税。其中,在占中国对欧盟橘子罐头出口量15%的湖北宜昌,涉案企业就有8家,涉案产品达1.1万吨,涉案金额760.7万美元。

    为了维护中国企业的利益和国际贸易的公平、公正,2009年3月23日,16家企业中仅有湖北(宜昌)新世纪食品公司和浙江新世纪食品公司联合作抗辩起诉,并于2010年9月9日在欧盟一审法院一审开庭。

    湖北(宜昌)新世纪食品公司董事长包祖洪表示,之所以选择站出来抗辩,一方面是希望通过正规渠道发出中国企业呼吁公正的声音,反对欧委会对中国企业的歧视待遇;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中国整个柑橘产业,尤其是对广大橘农利益的考量。

    宜昌市商务局局长徐炜表示,这是一场经济之战,作为中国农产品反倾销第一案,对众多相关企业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据了解,欧盟市场橘子罐头每年需求量约9万吨,其主产国西班牙年产能仅3万吨,中国橘子罐头凭借自身成本优势出口欧盟,将成为市场有益的补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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