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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对进口茶叶采取新的口岸检验措施
2020-01-23  浏览:813

    据悉,欧盟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对中国输欧茶叶采取新的进境检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是所有从中国进口的茶叶必须通过欧盟指定口岸进入(DPE);二是所有货物必须有常规入境文件(CED)才会被允许进入指定口岸(DPE);三是欧盟将对10%的货物进行农药检测。如果该批货物被抽中检测,则要实施100%抽样检测(每一个麻袋);四是该法规同样适用于没有重量限制的样品等;五是进口商承担所有相关检测和入境文件准备的费用。

    另据了解,此次欧盟抽样检测的农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噻嗪酮(0.05mg/kg(欧盟标准后同))、吡虫啉(0.05mg/kg)、三唑磷(0.02mg/kg)、氰戊菊酯(0.05mg/kg)、高氰戊菊酯(0.05mg/kg)、氯氰菊酯(0.5mg/kg)、溴丙磷(0.1mg/kg)、氟乐灵(0.1mg/kg)、三唑酮(0.2mg/kg)。相关材料见附件。

    信息处理意见:1.请辖区相关企业,做好通关应对工作,同时向各进口商了解更多信息,积极跟踪国外相关动态发展。2.虽然已要求对输欧茶叶中的噻嗪酮、吡虫啉、三唑磷、氰戊菊酯、高氰戊菊酯、氯氰菊酯等农残项目进行检测,但是仍需出口企业一步对茶叶种植过程中的农药使用情况进行普查,特别是对溴丙磷、氟乐灵、三唑酮等农药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有针对性的加强对输欧茶叶相关农残项目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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