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购买粽子一定要选购“QS”标志、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齐全的粽子;粽子不易消化,老人和儿童不宜多吃。
近期,省食药监局开展了粽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没有发现问题,但随着气温持续升高,细菌繁殖加快,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消费者采购、贮存及食用不当,容易带来食品安全风险。不要购买和食用涨袋漏气的真空包装粽子;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食用前应充分加热蒸透,吃剩的粽子重复加热不超过1次。
粽子不易消化,高血糖、高血脂患者、胃肠道疾病患者等要谨慎食用,老人和儿童不宜多吃。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31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