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办结后,将按照《日照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案件的投诉举报人给予相关奖励。”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增强举报积极性,两年前,日照市颁布了《日照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举报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应该予以奖励。根据举报奖励实施情况,单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不受此限制。同时,规定了匿名举报奖励领取方式和程序,即匿名举报人在举报违法线索时,与受理举报部门提前约定举报密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就可申领举报奖金。
据悉,《办法》实施两年多来,共发放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奖金4.935万元,惠及投诉举报人17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号召市民利用“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共同维护食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