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3期)
2020-01-17  浏览:5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535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523批次,不合格12批次。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1、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陆加叁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龙海市乐麦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6日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嘉联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漳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1日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福建好多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桥西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厦门白鹭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3日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糕点不合格3批次:1、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融侨新天地超市销售的标称湘潭市锦春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0日生产的奶香味吐司面包,纳他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莆田市涵江区中团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莆田市昕宁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日生产的绿豆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平潭县兴福兴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州菡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23日生产的紫米吐司,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6批次:1、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预冷鲜猪腰(购进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磺胺类(总量)不合格,初检机构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宁德市万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全番鸭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古田县益号超市有限公司时代广场店销售的鲜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7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土霉素不合格,初检机构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4、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志荣海鲜店销售的明虾(活海水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8日),土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5、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志荣海鲜店销售的石鲟(活海水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8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6、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13期).xls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13期).xls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13期).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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