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期)
2020-01-17  浏览:30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9号),涉及我市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云片糕
 
  (一)京东商城中国特产·黄冈馆(经营者为湖北农夫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湖北美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片糕(生产日期:2018-10-15),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复印件。
 
  (三)“京东商城”已停止为湖北农夫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蒜香味豌豆
 
  (一)京东商城五谷煮意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北京心诚意信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夏邑五谷煮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味豌豆(生产日期:2018-10-12),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复印件。
 
  (三)“京东商城”已停止为北京心诚意信商贸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北京心诚意信商贸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北京心诚意信商贸有限公司从夏邑五谷煮意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以上批次蒜香味豌豆200袋(120克/袋,生产日期2018-10-12),在“京东商城”销售18袋(全部用于抽样),其余182袋退回厂家夏邑五谷煮意食品有限公司,无库存。
 
  三、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寿司海苔
 
  (一)京东商城夏也食品饮料专营店(经营者为上海夏也实业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海浮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寿司海苔(生产日期:2018-11-04),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复印件。
 
  (三)“京东商城”已停止为上海夏也实业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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