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5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2020-01-17  浏览:290
  近期,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罐头,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进行监督抽检,共932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19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1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方便食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462批次,不合格9批次;冷冻饮品52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52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3批次,饼干25批次,罐头15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7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1批次,糖果制品84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州理亨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粮山好汉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9日生产,规格为30g/包的枸杞绿豆粉,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6000CFU/g、22000CFU/g、25000CFU/g、16000CFU/g、29000CFU/g,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出值不超过10000CFU/g);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80CFU/g、60CFU/g、1000CFU/g、210CFU/g、260CFU/g,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出值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9批次:1.广州市越秀区宁勇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斗鸡,氯霉素检出值为17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2.广州市海珠区林锦云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沙甲,氯霉素检出值为102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3.广州市南沙区观化海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蛏子王,氯霉素检出值为1.51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4.广州市海珠区黄暖弟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带子,氯霉素检出值为1.24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5.广州市海珠区邓尚联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鲈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5.90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6.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干货区C72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姜,铅检出值为0.24mg/kg,超过标准规定(≤0.1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7.广州市增城区杨海坚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茄子,镉(以Cd计)检出值为0.085mg/kg,超过标准规定(≤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8.广州市增城区吴汝安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1g/100g,超过标准规定(≤0.40g/100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9.广州椰丰海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鲈鱼,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2.77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7.82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三)冷冻饮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从化城郊鉴球商店销售,标示为佛山市南海欧雪冷冻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3日生产,规格为65克/包的公仔脆皮雪糕,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370000CFU/g、210000CFU/g、350000CFU/g、260000CFU/g、250000CFU/g,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出值不超过25000CFU/g);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饮料不合格2批次:1.广州市从化街口联丰水店销售,标示为佛冈县观音山饮品厂2018年10月22日生产,规格为18.9升/桶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9CFU/250mL、11CFU/250mL、7CFU/250mL、4CFU/250mL,12CFU/250mL,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广州市荔湾区好评桶装水店销售,标示为广州市泉之佳饮用水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7日生产,规格为17.6L/桶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6CFU/250mL、9CFU/250mL、7CFU/250mL、8CFU/250mL、5CFU/250mL,超过标准规定(5次检出值均不得超过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表.xls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表.xls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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