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亳州市谯城区茗点百货经营部经营不合格花生酥糖(熟粉类 冷加工)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01-17  浏览:978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4月9日发布的《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1号),涉及我省亳州市谯城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谯城区市场监管局对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核查,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花生酥糖(熟粉类 冷加工),抽样单号:GC18000000005133670,生产日期:2018-12-10,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上海喜莱缘食品有限公司,规格:称重销售。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风险控制情况
 
  (一)2019年1月4日,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谯城区局”)接到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911800002226)后,对谯城区茗点百货经营部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产品。经查,当事人以14元/公斤的价格购进花生酥糖(熟粉类冷加工)10公斤,在谯城区局接不合格报告进行调查时,当事人已通过淘宝店铺全部售出。
 
  (二)谯城区局送达检验报告后,谯城区茗点百货经营部通过电话通知购买消费者,召回不合格报告,但涉案产品均已被消费,未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谯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经营企业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该企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查找存在的问题。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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