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019年第8期)
2020-01-17  浏览:467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5号)涉及我省1家生产、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9年第15号)涉及淘宝连云港海瑞食品(经营者为赣榆区青口镇海瑞食品店)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连云港市乐发海苔有限公司生产的寿司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连云港市乐发海苔有限公司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寿司海苔”95包,共13.3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生产企业通过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食品,但未能实际召回产品。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经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海瑞食品店从连云港市乐发海苔有限公司购进寿司海苔95包,共13.3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当地监管部门责令企业采取召回措施,但未能实际召回产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