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一期)
2020-01-17  浏览:770
  为保障端午节深圳市应节食品消费安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5月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组织对深圳市应节食品(粽子)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应节食品(粽子)200批次,涉及经营主体123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738项次,全部检测合格。
 
  二、各类食品情况
 
  共抽检粽子20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粽子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1,粽子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2。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烹饪、储存和食用粽子时应注意: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具有清晰标识的粽子产品
 
  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预包装产品包装应完好,要注意观察包装袋是否有破损、漏气或涨袋等现象。同时,要注意观察粽子外包装是否有印刷清晰的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购买时应注意选择保质期内的产品。
 
  (二)不过度追求粽叶颜色,注意煮熟煮透粽子
 
  粽叶经过高温蒸煮后绿色会褪去一些,略发黄,属正常现象。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不要过于追求粽叶的颜色。粽叶过度鲜绿,并不真实自然。一般情况下,墨绿、黄绿、淡黄都是正常的。粽子的粽叶应包裹完好,棕体应形状完整,无露米、变形现象,粽线捆扎松紧适度。
 
  冷粽子因淀粉返生、脂肪凝固等原因不宜直接食用,否则影响粽子的口感及风味,特别是肉馅粽子等含油脂较高,更应当煮熟煮透后食用。煮制时间可参考产品包装上的说明。
 
  (三)适量购买,妥善储藏
 
  购买粽子时应注意适量购买,及时食用,妥善储藏,食用剩余的粽子应及时冷藏或冷冻。
 
  (四)科学食用
 
  粽子大多属于高糖(高淀粉)、高能量的食物,食用时,最好搭配一些蔬菜、汤羹等,既均衡营养,又有助消化。对于糖尿病、三高、肝胆等疾病患者一定要控制食用量。即使是正常人一次也不宜过量食用,以免引起胃肠负担过重,造成消化不良。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   1.抽检信息.xlsx
 
     2.粽子专项抽检检验项目表.xls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