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2019年第22号)
2020-01-17  浏览:127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糕点、蜂产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共7类食品372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餐饮食品5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糕点2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蜂产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乳制品17批次、饮料43批次和茶叶及相关制品11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苍溪县随堂小炒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1128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二)绵阳高新区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由绵阳市金筝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楂枣花蜜(蜂蜜)”,不合格项目为诺氟沙星,检验结果为4.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同一日期生产的同一规格“益母草蜜(蜂蜜)”也检出同样问题。
 
  (三)乐山市市中区雷琪小吃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614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四)标称由阆中市阆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豆瓣”,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检验结果为19.8μg/kg,标准规定为≤5.0μg/kg。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2019年3月9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250g/瓶的“甜面酱”也检出同样问题。
 
  (五)标称由内江市东兴区强龙食品厂生产的“香芋切片面包”,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592g/kg,标准规定为≤0.5g/kg。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2019年3月30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100g/袋的“水晶肉松卷(面包)”也检出同样问题。
 
  (六)康定市爽口牛杂汤锅店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859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绵阳市、内江市、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绵阳市、广元市、乐山市、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合格-2019年第22号食品抽检信息
 
  3.    不合格-2019年第22号食品抽检信息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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