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0期)
2020-01-17  浏览:209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8号),涉及北京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京东商城”经营的圣女果干
 
  (一)京东商城“西域之尚旗舰店”(经营者为杨凌尚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新疆乌鲁木齐西域之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潍坊万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女果干(2018-9-30),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经营企业为杨凌尚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兴杨路9号杨凌博通农业公司厂房。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复印件。
 
  (三)“京东商城”已停止为杨凌尚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