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端午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21期)
2020-01-17  浏览:635
  端午佳节将近,为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可靠的食品,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端午食品专项抽检工作。
 
  一、抽检计划安排
 
  本次专项抽检计划由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共同承担,抽取的食品包括黄鱼、黄鳝、黄酒、黄瓜、咸鸭蛋、粽子、绿豆糕7类产品。抽样场所以流通环节为主,覆盖全省11个市,主要包括超市、农贸市场、小食杂店等实体经营场所。
 
  二、抽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共抽取353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7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0%。其中,黄鱼44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3.2%;黄鳝44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7.7%;黄酒55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6.4%;绿豆糕47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7.9%;黄瓜55批次、咸鸭蛋55批次、粽子53批次,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覆盖全省11个地市。其中,杭州、湖州、丽水、台州、温州地区各发现1批次不合格,嘉兴地区发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涉及兽药残留、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三、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兽药残留问题
 
  1.路桥中心菜市场管素莲摊位(经营者:管素莲)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49.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00μg/kg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温州市鹿城区大南池兰水产店(经营者:池阿兰)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581.5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00μg/kg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杭州复兴农贸市场芳华水产店(经营者:尤丁华)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179.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00μg/kg要求;甲硝唑检出值为980.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嘉兴市农翔路农贸市场张永珍摊位(经营者:张永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858.4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00μg/kg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问题
 
  1.吴兴李家亮南北货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吉浦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花雕,酒精度检出值为12.8%vol,不符合标准规定10.0±1%vol的要求;非糖固形物检出值为3.5g/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0g/L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丽水市莲都区沃凯龙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吉浦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花雕酒,非糖固形物检出值为3.8g/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7.0g/L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瑞洲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嘉善县西塘镇龙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糕点(绿豆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88,不符合标准规定的≤1要求;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嘉兴、湖州等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温州、嘉兴、湖州、台州、丽水等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杭州、温州、嘉兴、台州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20190604.xls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90604.xls
 
     3.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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