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19年1月10日,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万盛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对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凤小吃店经营的馒头进行了抽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2019年2月11日该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了编号为2019-02ES011198的检验报告,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执法人员于2019年2月21日向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凤小吃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 年3月5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经营的馒头为自制加工,共加工制作40个,抽样检验15个,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未记录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凤小吃店经营抽检不合格馒头进行了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2.处以2500元的罚款;罚没款合计2540.00元,目前已结案。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凤小吃店的不合格馒头系当事人为了改善口感人为添加甜蜜素所致,已拟定跟踪抽检计划。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批次馒头为自制加工产品。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