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甘市场监通告【2019】第3期总第17期)
2020-01-17  浏览:350
  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145批次,合格样品142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中粽子7批次,全部合格。产品信息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兰州天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蓝莓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0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 标称兰州天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肉松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 标称兰州天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开心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查处情况于 2019年8月下旬由省局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糕点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糕点抽检监测合格产品信息.xls
 
     4.粽子抽检监测合格产品信息.xls
 
     5.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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