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1期)
2020-01-17  浏览:3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1大类食品20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合格202批次,不合格2批次。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南靖县旺德隆购物商场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3月5日),毒死蜱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万星城超市有限公司晋江泉商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晋江市东阳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月8日生产的甘李片,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21期).xls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21期).xls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21期).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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