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三期)
2020-01-17  浏览:490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5月组织对我市餐饮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餐饮环节食品1654批次,涉及餐饮环节经营主体1262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8162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8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调味品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品质指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非食用物质。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餐饮食品21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蛋制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3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豆制品5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方便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罐头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酒类2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9.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粮食加工品49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11.共抽检肉制品2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
 
  12.共抽检乳制品2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食糖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食盐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8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毒死蜱、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五氯酚酸钠。
 
  16.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蔬菜制品5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18.共抽检水产制品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速冻食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调味品22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菌落总数。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2019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项目》。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z.gov.cn/xxgk/qt/qtrsxx_1/xzcf/scjd/查询。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厅,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摊,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品、不食用颜色鲜艳的酱腌制肉类、不食用河豚鱼和不明来源野生蘑菇;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1.   抽检不合格信息
 
  2.   抽检合格信息
 
  3.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4.   2019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项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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