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3期)
2020-01-17  浏览:160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豆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2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等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史河路分公司经销的安徽鹰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鹰唛大豆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3.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   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   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8.   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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