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第10期)2019年 第48号
2020-01-17  浏览:605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6类食品1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吐鲁番市高昌区帕夏阿依木快餐店使用的餐饮具(盘子+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和田市和田华豫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大白盘(复用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伊宁市冉记火锅城使用的复用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5.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6.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7.蜂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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