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期 总第2期)
2020-01-17  浏览:328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0号),涉及我省2批次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昌市东湖区新公园路集贸市场熊林华摊位销售的黑鱼(淡水鱼)。
 
  (一)食品名称:黑鱼(淡水鱼);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
 
  2019-03-13 ;不合格项目:氧氟沙星
 
  (二)经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经营户购进4.1公斤, 已销售4.1公斤,召回数量为零。
 
  (三)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不得销售上述批次不合格黑鱼(淡水鱼)。
 
  二、九江市濂溪区春天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
 
  (一)食品名称:韭菜;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19-03-12;
 
  不合格项目:克百威
 
  (二)经九江市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经营户购进5公斤,已销售5公斤,召回数量为零。
 
  (三)九江市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九江市濂溪区春天蔬菜批发部立即停售上述批次不合格韭菜。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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