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总局2019年第11、14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01-17  浏览:60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9年第11、14号通告,涉及我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2家网络销售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5133670的花生酥糖(熟粉类 冷加工)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淘宝小鲜铺子(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茗点百货经营部)在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喜莱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酥糖(熟粉类 冷加工),经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 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3435290的猪肉猪肉脯(原味)、GC18000000003435286猪肉猪肉脯(蜜汁味)、GC18000000003435291猪肉猪肉脯(香辣味)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淘宝网风马牛企业店铺(经营者为上海风马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江苏泰兴市郁香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上海风马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猪肉脯(原味),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三、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4432225的牛轧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康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牛轧饼,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康允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26日作出编号为“杭滨食市管他决字〔2019〕004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认为该公司作为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确实不知道采购的这批牛轧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也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规定,对其免于处罚。
 
  四、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1733045的亚麻籽油(二级)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春上垅旗舰店(经营者为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春上垅土特产有限责任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陇南中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亚麻籽油,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五、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2632783的浅间巴旦木夹心海苔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糖糖屋零食物语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南京糖糖屋零食物语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浩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浅间巴旦木夹心海苔,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六、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4633078的原味钙铁锌阶段面、GC18000000004633077黑米核桃燕麦阶段面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百乐麦旗舰店(经营者为青岛百乐麦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青岛君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青岛百乐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钙铁锌阶段面和黑米核桃燕麦阶段面,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能提供上述国抽不合格产品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许可证等信息,已履行法定义务。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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