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8期)
2020-01-17  浏览:792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7类食品共175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746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产品为17类食品共1755批次,合格样品1746批次。其中:餐饮食品94批次,合格样品9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429批次,合格样品42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肉制品96批次,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438批次,合格样品43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47批次,合格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蜂产品58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糕点111批次,蔬菜制品48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0批次,粮食加工品87批次,饮料14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伊东商城大三源超市销售的标称松原市吉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茶缸酒(200mL/缸、关东毛商标),酒精度检出值为39.8%vol,标准规定为41.0-43.0%vo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延边丰义土特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延边丰义土特产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茶(100克(5克×20袋)/盒、丰义+图形商标),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04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新华大街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清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2L/瓶、老刀商标),酒精度检出值为46.1%vol,标准规定为49.0-51.0%vo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四)吉林医药学院各式特色餐厅销售的标称吉林医药学院各式特色餐厅生产的米粉(散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24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五)吉林医药学院各式特色餐厅销售的标称吉林医药学院各式特色餐厅生产的米线(散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53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锦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前郭县松原大路店销售的标称沈阳八家子市场为进货来源的泥鳅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77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四平市铁东区东升食品批发商店销售的标称吉林市隆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隆鑫拌腊肠(130克/袋、金运隆鑫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2000,56000,41000,53000,44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八)吉林省松龄参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松龄参茸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果干(260克/罐、松龄商标),霉菌检出值为80 CFU/g,标准规定为≤50 CFU/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九)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繁华生鲜超市百栋楼店销售的标称山河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醋(350ml/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73 g/100mL,标准规定为≥4.00 g/100mL。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吉林、松原、延边等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吉林、松原、通化等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年7月15日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190715.xls
 
     附件4:食品抽检合格-201907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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