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31号)
2020-01-17  浏览:274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共3类食品57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糕点2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蔬菜制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标称由绵阳城区燕翔食品厂生产的“打狗棒(糕点)”,不合格项目为霉菌和大肠菌群,其中霉菌的检验结果为330 CFU/g,标准规定为≤150 CFU/g;大肠菌群的检验结果为70,40,60,20,<10 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 CFU/g。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2018年10月17日生产的同一规格“周扒皮(糕点)”也检出同样问题。
 
  (二)标称由新都区龙桥镇长宁竹海罐头食品厂生产的“野笋(酱腌菜)”,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41 g/kg,标准规定为≤0.1 g/kg。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成都市、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合格-2019年第31号食品抽检信息
 
  3.   不合格-2019年第31号食品抽检信息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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