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2期)
2020-01-17  浏览:273
   根据2019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等8类食品8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4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超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惠州市丽日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江北店销售的标称珠海市贝克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莲蓉蛋黄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惠州市丽日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江北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尚可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蛋糕和芝士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广州市经济村货仓商场有限公司棠溪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天天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琪玛(葡萄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东莞市欣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崎(北海道牛奶味蛋糕)和千羽黄油鲜奶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标称佛山利嘉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咪粗粮蛋糕玉米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其他指标问题
 
  广州市经济村货仓商场有限公司棠溪分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麦琪香食品厂生产的沙琪玛(冷加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要求相关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5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 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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