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2020-02-17  浏览:947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博茨瓦纳东北区、杭济区、卡拉哈迪区、南部区、东南区、奎嫩区、卡特伦区及部分中部区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区划图见附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6年第651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博茨瓦纳口蹄疫无疫区区划图.pdf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月23日
 
  (2020年 2月 15日印发)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doc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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