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9号(关于中国鲜食柑橘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0-04-24  浏览:385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中国鲜食柑橘输往美国大陆系统控制措施工作计划》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鲜食柑橘出口美国。现将中国鲜食柑橘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鲜食柑橘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23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鲜食柑橘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鲜食柑橘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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