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39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4号)
2020-05-09  浏览:549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类食品213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22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城北集贸市场廖元美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和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江北区壹陆捌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重庆市姐弟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优质冬瓜条(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三)重庆市涪陵区江东插旗农贸市场杨明波销售的、来自重庆桂楼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猪肝,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四)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一村82号刘克平销售的、重庆老炒坊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五)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圣泉农贸市场二期工程29号摊位韩准桥销售的苕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六)重庆蔬乡适家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七)开州区渝湖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钳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八)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向琼副食店销售的红枣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九)忠县新立镇灵豪副食店销售的、重庆市星能酿造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小米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黄桷坪吉兴便民菜市场余长江销售的瓢儿白,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梁平区屏锦镇百信超市销售的、重庆龙冠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凤将军山椒凤爪(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二)彭水县郑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重庆左右逢源酒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杨梅酒(杨梅果露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三)秀山县好新鲜蔬菜经营部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四)大足区兰姐蔬菜店销售的小白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五)潼南区冬梅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菠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六)重庆阔亿农农副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郑州福健园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精品绿豆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七)渝中区江磊便利店销售的、武陟县雯丽食品厂标称生产的香酥金丝条(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   附件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   附件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