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8期)
2020-05-15  浏览:530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11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41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及兽药残留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甄伴旗舰店(经营者为汕头市杰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旭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烤海苔(辣味)和烤海苔(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东莞市久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广东日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提子味沙琪玛,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广州九毛九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大良顺峰新天地分店销售的、来自佛山市麦点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净鲈鱼(淡水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二)珠海华美饮食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珠海怡景湾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贝和花甲,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5 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2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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