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7期)
2020-05-25  浏览:4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339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324批次,不合格15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4批次:1、厦门市海沧区一农温粥小吃店的小方盘(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2、厦门市海沧区一农温粥小吃店的大汤勺(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3、厦门市思明区祺蓥祥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4、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谭钱海小吃店销售的梅干酥饼(糕点)(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5批次:1、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安中骏世界城店销售的母正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晋江磁灶店销售的冻土鸡(检疫日期为2019年11月28日),土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浦新超市销售的无骨条肉(猪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氟苯尼考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4、福建省中天华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天购物广场销售的土鸡蛋(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2日),氟苯尼考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5、松溪县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活明虾(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土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水产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称浙江裕子兴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1日生产的小墨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南安水头店,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标称霞浦东易工贸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日生产的紫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水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1、标称连城县广大食品厂2019年10月26日生产的红心地瓜干,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市丰泽区新天意超市,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2、标称福建龙岩闽西好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16日生产的地瓜丝,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健阳超市,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3、漳州市锦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地瓜干(块)(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称河南思源饮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5日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不合格、界限指标-偏硅酸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龙海市龙洲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17期).xls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17期).xls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17期).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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