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05-25  浏览:351
  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6类365批次样品,检验合格351批次,不合格1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8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糕点96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31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46批次,不合格4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9批次、蔬菜制品5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沧州市青县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味沙琪玛,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2.沧州市海兴县兴盛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3.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夏坤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定州市利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掰肠,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5.邯郸市肥乡区永国蔬菜门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河北永奇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正义南瓜(蒸蛋糕),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7.保定高新区阳光永和豆浆快餐店四分店销售的牛肉片(熟),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8.承德永辉人和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金鲳鱼,呋喃唑酮代谢物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承德市双桥区鑫森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唐山市路北区宏海肉联厂生产的五花肉肠,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11.沧州市青县红达肥牛城使用的一次性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12.廊坊市广阳区北旺乡李桑园蔬源蔬菜市场水产厅90-96号张石磊销售的皮皮虾(海水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廊坊市永清县里澜城铁宝菜店销售的平菇,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市金标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14.沧州市东光县古兰姆烧烤店使用的陶瓷餐饮具(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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