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的函
2020-05-28  浏览:990
各有关部门、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委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体现省域特色的地方特色食品。
 
  (二)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涉及的食品安全指标或要求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覆盖的食品。
 
  (三)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与技术规范。
 
  (四)与地方特色食品的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
 
  二、申报要求
 
  (一)立项建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列入国家药典的物质(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除外)等不予立项。
 
  (二)立项建议应充分考虑我省食品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标准能够规范相应食品产业发展,或从监管角度认定,引导产业有序发展需加强工作管理需要。
 
  (三)立项建议应当具备一定的前期科研基础,标准制(修)订时机成熟。主要技术内容科学合理,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建议应包括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背景和理由、目前的研究情况、基本的控制指标设计、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等。
 
  (四)立项建议申报主体应当为相关领域的技术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具有标准研制相关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当为在职人员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熟悉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法律法规,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相关单位组成协作组,共同承担标准起草工作。
 
  三、报送资料及时限
 
  1、报送资料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目申请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电子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报送时限
 
  请各单位及个人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顾华、王涛。
 
  联系电话:0851-86826074(传 真)。
 
  电子邮箱:gzwjwspc@163.com。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10楼1013室。
 
  附件: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
 
  2020年4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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