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1期)
2020-06-01  浏览:157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4类食品共102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样品中,合格样品99批次(含保健食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餐饮食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松原市宁江区快乐家佳蛋糕店加工的老式无水蛋糕(自制)(计量称重),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舒兰市国芬蔬菜摊床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公主岭市川骄河南街火锅店销售的水晶蒜(计量称重),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松原、公主岭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松原、公主岭、舒兰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6月1日
 
  附件: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第21期).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第21期).doc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601.xls
 
     附件4:食品抽检合格-20200601.xls
 
     附件5:保健食品抽检合格-202006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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