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24期)
2020-06-10  浏览:735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酒类、饮料、餐饮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乳制品7大类食品共423批次样品,发现饮料、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9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农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7大类食品共423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82批次,合格181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85批次,合格85批次;酒类41批次,合格39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38批次,合格35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31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1批次,合格31批次;乳制品15批次,合格15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江西省芦溪县银河水厂生产销售的吴楚臻品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鲜焰餐饮店销售的复用餐饮具(杯、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高安市柏树山泉纯净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江西省高安市柏树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柏树山泉甜甜的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南昌市青山湖区永新吴氏私房菜销售的,标称南昌市文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具(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弋阳县姚培标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弋阳县山岭源纯净水厂生产的甜源生活优质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1、由宜春市袁州区城西金洲酒业店销售的,标称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七宝古窖,总酯和己酸乙酯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进贤县李渡孺道理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樟树市樟树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樟树贡酒,总酯和丙酸乙酯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由南昌市青山湖区炭烧铺烤鱼店销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农药残留问题

  由南城县润家购物广场(富民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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