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号)
2020-06-10  浏览:148
  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涉及我省1批次总局本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长江街菜市场邱有军水产门市销售的活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3月11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长江街菜市场邱有军水产门市抽取了1批次牛蛙(活牛蛙)(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0-03-10)。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长江街菜市场邱有军水产门市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一款的规定,天府新区局于2020年5月18日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 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大写:捌拾圆整);
 
  2. 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圆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长江街菜市场邱有军水产门市在购进该批次活牛蛙时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向天府新区局递交了整改报告,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严把农产品来源关,从资质齐全的商家采购,认真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天府新区局已于2020年4月24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善。
 
  经查,涉案批次活牛蛙是当事人从双流区林方强甲鱼批发部购进。涉案批次牛蛙已销售完毕,天府新区局已将该不合格情况函告涉案牛蛙供货方所辖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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