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端午节令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15期)
2020-06-18  浏览: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省局近期组织端午节令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抽检糕点(粽子、绿豆糕等)、蛋制品共2类食品9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绿豆糕24批次,不合格4批次;粽子18批次、蛋制品5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曹祥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豆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000000CFU/g,1200000CFU/g,940000CFU/g,1300000CFU/g,120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广水西亚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麦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糕(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40g/100g,标准规定为≤0.25 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富迪三友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仙桃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豆沙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919 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湖北富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富迪三友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仙桃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果酱流心),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分别为1.36 g/kg、1.16 g/kg,标准规定分别为≤1.0 g/kg、≤0.5 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随州、仙桃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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