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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规划夜间餐饮集中区
2020-06-19  浏览:618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委、市政府参照《关于推动济南夜间经济提质升级打造“夜泉城”2.0版的若干措施》,制定了推进夜间经济发展服务管理工作多项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夜间经济聚集区和商业街区经营者要避免人员过度集聚。要在规定范围内依法经营,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市撤市、禁止私自乱设摊点;在符合消防、食品安全、市容环境等各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夜间经济聚集区由所属区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评估,并负责指导和监管。商户从业资格仍需到属地部门进行登记,在经营过程中接受各部门规范监管;合理布局夜间经济聚集区,避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避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严禁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并保证道路畅通。
 
  意见支持有条件的特色小店适度开展外摆经营,经营者应遵守外摆时间、摆放范围及油烟、生活垃圾处理等精细化管理措施,禁止油烟污染、垃圾落地及扰民等。合理规划餐饮集中区域和厨余垃圾收集区,要求在每个餐桌上放置文明就餐提示牌,餐桌下面要配备套袋垃圾桶,实行垃圾分类管理,收摊后做好摊点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做到垃圾入篓并及时收集清运。各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对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餐饮类经营业户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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