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28期)
2020-06-28  浏览:814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食品添加剂、餐饮食品5大类食品共409批次样品,发现饮料、餐饮食品共7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5大类食品共409批次样品。其中,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168批次,合格168批次;食用农产品100批次,合格100批次;饮料74批次,合格69批次,不合格5批次;食品添加剂43批次,合格43批次;餐饮食品24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高安市徐小云副食品店销售的,高安市蔡溪山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樟树岭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弋阳县彩虹超市销售的,标称横峰县金凤山泉饮料厂生产的金凤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南昌市青山湖区爷爷的土钵菜店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碗、筷、杯、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永新县许合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许合子弱碱性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5、由赣州市南康区犹韵泉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赣州万万年原生态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指峰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6、由井冈山市新城区明思饮水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井岗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井秀峰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由南昌市青山湖区好吃妈妈菜餐厅销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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