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7号)
2020-07-08  浏览:87
  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盐、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9类201批次样品,检验合格197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4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方便食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饼干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2批次、豆制品1批次、罐头10批次、酒类8批次、粮食加工品31批次、肉制品6批次、食盐2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8批次、水果制品15批次、调味品3批次、饮料3批次、保健食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邢台家乐园天一商贸有限公司未来广场分公司销售的豆乳蒸糕蛋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张家口佳昊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核桃钙奶黑芝麻糊,霉菌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辛集市喜孜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张家口佳昊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纯香黑芝麻糊,霉菌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706.xlsx
 
  2.   食品抽检合格—20200706.xlsx
 
  3.   部分检验项目说明—20200706.docx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