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建食品生产行业“诊脉”工程专家库暨推荐“诊脉”专家的通知(粤市监食生〔2020〕380号)
2020-07-13  浏览:7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科学分析我省食品生产行业安全状况,逐步建立并完善以科学的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以预防为主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机制,探索开展食品生产行业诊脉行动,及时研判和消除重点行业食品安全风险,帮扶企业解决食品安全技术难题,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水平,省局决定组建食品生产行业“诊脉”专家库,现就推荐“诊脉”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严谨、务实、自愿原则。

  二、推荐范围

  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大型生产企业等。涉及行业监管政策法规标准、食品生产管理与规范、食品检验检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卫生等领域。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科学严谨、工作负责、坚持原则;

  (二)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在本专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从事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政策法规标准研究、技术研究等相关领域10年以上经验;

  (三)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岁以下,如果超龄,须说明特殊理由;

  (四)不符合第二项条件,但是在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才能,业绩显著,经单位同意后,可破格推荐。

  四、专家职责及管理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相关领域科学技术、风险隐患、行业动态等,及时向我局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食品生产行业“诊脉”工程,对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的潜在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预防及消除的技术措施,对质量提升、技术突破存在难点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等;

  (三)为提升我省食品生产行业食品安全相关领域风险防控能力或解决科学与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四)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新的行业专家库,并对已建立的行业专家库成员实施动态更新。有关工作开展另行通知。

  五、推荐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在综合考虑本单位专业分布和专业特长的基础上,认真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人选。个人也可以自荐形式推荐。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人选,于2020年7月10日起,填写《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自荐)表》(见附件,可用A4纸复印或在网站上下载),纸质版报省局食品生产处。

  (三)省局将对推荐人选按照推荐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入选专家名单,组建专家库。

  联系人与电话:袁田,020-3883562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

  附件    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专家推荐(自荐)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