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3期市抽)
2020-07-22  浏览:421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7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瑶海区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兽药残留问题

  一、合肥市瑶海区勇猛禽蛋批发部销售的鹌鹑蛋,恩诺沙星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合肥市瑶海区俊杰禽蛋商行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6日

     附件1: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食用农产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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