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0期)
2020-08-03  浏览:1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宜昌、荆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仙桃等地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盐共9类食品351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01批次,不合格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4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7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8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86批次、保健食品11批次、酒类8批次、食盐7批次、乳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维生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文化宫店销售的标称荆门民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浓香双低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荆门民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中百仓储黄冈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麻城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神鹭禽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御港轩乌鸡,恩诺沙星和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四)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孕全素孕妇专用营养素,维生素K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随州市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财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信阳市百家来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小林分店销售的CG土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武汉市黄陂区闻))俊杨肉品商行销售的牛肚)),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市黄陂区闻)俊杨肉品商行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荆门、黄冈、随州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食品抽检合格-20200730.xlsx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730.xlsx

     4.保健食品抽检合格-2020073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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